中港两地车牌申请条件及资料汇总(粤Z车牌新办)
中港粤Z申请条件
1.在广东省投资的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其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1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车指标;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多不超过15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
2.同一内承单位有多个投资商户的,根据投资商户的投资比例计算其纳税额。
3.同一投资商户投资多个内承单位的,只能选取其中一个内承单位办理。
4.申请香港入出内地的商务车指标只可选择一个当前开放申请的通行口岸,口岸选定后不能变更。
5.原已申办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港珠澳大桥口岸指标除外)的投资商户,如需申请增办指标,按上述申请条件1的增量指标条件办理。
香港籍车辆(香港入出内地小汽车)
1.申请人填写相关资料,提交审核通过后,审核结果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2.申请人按照手机短信通知时间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提交材料,受理、拍照,获准后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领取受理回执。申请人可自愿选择邮寄领证。
3.申请人收到审核通过短信通知后,凭受理回执到中国检验有限公司汽车检验中心验车;购买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4.验车通过2个工作日后,申请人交纳牌证工本费,凭受理回执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领取《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以下称批文卡)、机动车行驶证。(特别提示:此前现场受理时选择邮寄服务的,则不需到办证大厅领证)
5.申请人凭批文卡到香港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申请领取《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即禁区纸)。
6.申请人凭批文卡等相关材料到深圳海关隶属皇岗海关办理海关备案手续,取得海关核发的备案证明及车辆通关证件。
7.申请人凭批文卡、驾驶人出境入境证件等相关材料到深圳边检总站皇岗边检站办理边检备案手续。(特别提示:首次备案驾驶人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
8.备案驾驶人驾车经获准通行的深港口岸通关,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文锦渡车管所领取内地机动车号牌并固封。
9.备案驾驶人驾车到深圳海关隶属皇岗海关验车,凭批文卡等相关材料,申请领取安装用于口岸通关的车辆电子识别标签(即车卡)和驾驶人电子识别标签(即司机卡)。
办结上述手续后,备案驾驶人即可携带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批文卡、海关核发的车辆通关证件等相关证件,驾车经获准通行的深港口岸往来粤港两地。